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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评选?
——以影响性诉讼、正义人物、央视法治人物评选为例
法律记者沙龙第16期活动在京举行
时间:2009年12月27日(周日)下午14:30分-17:30分
地点:奇遇花园咖啡(西直门地铁西北角北展北街15号华远企业号D座底商)
2009年12月27日,法律记者沙龙举办了第16期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评选?与会嘉宾在整个活动中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与互动。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我们时代的法律评选”。以个案推动法治:影响性诉讼之操作;正义人物如何产生?法治的力量—---央视法治人物评选背后三种评选情况进行介绍。在个案推动法治环节,发言人分别是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吴革先生与《中国法律》杂志执行总编辑董彦斌先生,吴革提到影响性诉讼有专业性学术性、新闻性以及影响性诉讼是一个群众运动,不仅仅是个案研究的三个特点,发言人穿插自己从事影响性诉讼的一些经历并阐述了在经历过程中的一些设想。董彦斌与大家分享了影响性诉讼的草根性、情性、广场性、压力性、秩序性、扶弱性的六个特征。在正义人物如何产生环节,正义网的吕卫红、孟澍菲介绍了其正义网评选正义人物的目的及操作流程。法治的力量-央视法治人物评选背后一环节,主持人杨子云介绍了2009年央视十大法治人物。
会议的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评选”?做发言的分别是何兵、五岳散人、张兢兢、汪庆华、贺卫方。何兵老师希望法律评选具有民间性、独立性、影响性三个方面特征;五岳散人希望法治人物评选有公共性、基础性、争议性的三种性质;张兢兢从各种角度讲述了美国的影响性诉讼;政法大学副教授汪庆华以南周、央视与正义网推出的法治人物评选为例,深层次提出两套不平行的话语价值观,央视的法治评选一个是结构化体制下的螺丝钉形象,民间的法治评选在法治被扭曲的时代,能让人感到一丝温暖,而正义网的评选是在官办的和民间的评选之间,有一点沟通和对话的可能,希望在未来法治年度人物的评选能够拷问体制的良知、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贺卫方老师对评选能否经得起时间考验提出疑问,结合社会实例与自身经历谈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律评选,并对与会嘉宾的发言做了分析与评论,最后提出在现在中国发生影响诉讼时,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严格地使用法律。
自由交流时间,与会的各位嘉宾都从各自的角度做了分享发言。
第三单元:“关于法律报道奖”。15期法律记者沙龙杨鹏老师提议,在座的各位可以自己设立一个奖项,由此,在16期的活动中,法律记者沙龙召集人杨子云女士就提出:评记者自己群体的奖项,以彰显法治精神,看报道是怎样影响时代与周边。就这个奖项,在座的与会者都积极讨论它的实施方案。
在讨论环节中,ICCD国际传播中心的梁宇做了简短发言,他说,很高兴能够支持法律记者沙龙活动,这个活动ICCD将会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
最后,主持人杨子云宣布本次法律记者沙龙16期: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评选圆满结束。
会议在不断的发现与丰厚的收获中结束。
2009年12月27日(撰文/清录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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